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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正义 温暖民心

法治辽宁
2024-10-24

编者按



近日,司法部在京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表彰300个法律援助先进集体、450名先进个人和698个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944名先进个人。其中,辽宁省司法行政系统32个集体和43名个人获得表彰。

 “法治辽宁”微信公众号“先锋力量”专栏将对“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进行全方位宣传。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以他们为榜样,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奋力开创新时代司法行政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为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以下简称阜新县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先后被辽宁省司法厅授予“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148’工作优秀集体”等称号,被阜新市残联评为全市“十二五”助残工作先进集体,被阜新市司法局授予“阜新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五项工程活动先进单位”等称号。



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帮助困难群体维护合法权益

在民事法律援助方面
阜新县法律援助中心
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近三年
共受理民事案件3075件
援助困难群众5000余人次
挽回经济损失近2200余万元
尤其是在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中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
受理一件、跟踪一件、办结一件
保证农民工的血汗钱及时被追回
维护了劳动者的尊严和权益
面对婚姻家庭的案件
中心工作人员把“情”摆在第一位
先是进行劝导和开解
然后再进行普法调解
这样可以把问题化解在诉讼前阶段
不仅省去了群众的时间和亲情成本
还节省了司法资源
在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和残疾人犯罪等
特殊案件中
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
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辩护和心理疏导


立足根本

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除日常的法律援助工作外
阜新县法律援助中心还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依托36个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
以及7个县直部门工作站
利用每个特殊节日节点
积极开展行之有效的普法宣传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定期组织律师志愿者
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
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
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



法律援助制度是现代法治国家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是保障人权、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之一。法律援助机构是确保这一制度能够正常实施的服务者,阜新县法律援助中心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法治精神和社会正义,为广大民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和福祉。





稿件来源丨省司法厅组织宣传处、阜新市司法局

编辑丨吴春芳校对丨房   斌

审核丨荣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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